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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身认证须知

【 字体: 】  【2017/7/4 17:32:12】  【作者/来源 www.365788.com】  【关闭窗口
 

一、认证时间:61日至630日。

二、认证方式:为方便群众就近参加认证,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开展认证工作。因重病、残疾、瘫痪及高龄等原因不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认证的,凭医院证明、残疾证或当地村委会证明,由经办人员上门认证。对异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可采取邮寄异地协助认证表、照片认证、网络视频认证等补充认证方式进行。

三、认证要求:待遇领取人员本人携带社保卡或二代身份证、个人印章参加认证,在认证花名册上签名、盖章、填写联系电话。严禁亲属、邻居、村干部代替本人签名盖章认证。对没有参加认证的人员,由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在认证工作结束后汇总上报,县社会劳动保险局全部作暂停待遇发放处理,待其补办有关手续后,从暂停发放之月起补发并续发养老保险待遇。

四、举报奖励: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对冒领、骗取养老金的行为投诉举报,县社会劳动保险局开设举报电话:0937-4421304

                (金塔县社保局   张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