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飞鹏同志拟任县监察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县纪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小宏同志拟任县交战办主任,免去县直机关工会主席职务;
马世霞同志拟任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不再担任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肖登满同志拟任县发改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卢永春同志拟任县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不再担任县文广局副局长职务;
杨小林同志拟任县政协提案经济科技委主任,免去县人社局纪检组长职务;
金永贵同志拟提名为县总工会副主席候选人(正科级),不再担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李 娟同志拟任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司法所所长(副科级),不再担任县司法局中东司法所所长职务;
肖占彦同志拟任县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稽查局局长,不再担任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向光俊同志拟任县文广局副局长(正科级),不再担任县图书馆馆长职务;
李 琦同志拟任县水务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县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 伟同志拟任县发改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能源局副局长职务;
吕雁冰同志拟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主任职务;
马 宏同志拟任县司法局西坝司法所所长(副科级),不再担任古城财政所所长职务;
张 荣同志拟任县金鑫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
裴永生同志拟任县人社局纪检组长,不再担任县地方史志办副主任职务;
朱光辉同志拟任县职教中心(职业中专)副主任(副校长),不再担任县第三中学副校长职务;
樊玉花同志拟任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新农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莲霞同志拟任县司法局中东司法所所长(副科级),不再担任中东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成佳艳同志拟任县司法局金塔司法所所长(副科级),不再担任古城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殷 乾同志拟任三合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纪委书记,提名担任三合乡监察室主任,免去中东镇党委委员职务,不再担任中东镇副镇长职务;
王 健同志拟任县交通局副主任科员,免去三合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党建办主任职务;
殷华金同志拟任三合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党建办主任,免去羊井子湾乡党委委员职务,不再担任羊井子湾乡副乡长职务;
景红梅同志拟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县东南街社区党总支书记职务,不再担任县东南街社区主任职务;
肖海玲同志拟任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原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丁安军同志拟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原任职务随机构更名自行免去;
魏国民同志拟任县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办公室主任,原任职务随机构更名自行免去;
万瑞元同志拟任县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原任职务随机构更名自行免去;
李 霞同志拟任县城乡规划办公室副主任,原任职务随机构更名自行免去;
向贵春同志拟不再担任县第三中学校长职务;
王自有同志拟不再担任黑河灌区水管所所长职务;
李 埔同志拟不再担任航天镇卫生院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