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组工信息 > 党建信息

2017年第34期:水务局机关党委“三步严格”推动学习教育严在经常

日期:2017-09-12    作者:县直机关工委    来源:www.365788.com    阅读次数:     保护视力色:       
【字体: 打印

水务局机关党委抓实计划报备、活动纪实、定期督导三个环节,推动学习教育严在经常。

严格计划报备,夯实学习基础。水务局机关党委要求所属各支部认真研究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主题、时间、议程等内容,征求广大党员意见建议后,报局机关党委备案。党支部开展学习活动前3个工作日内填写《审核报告表》,将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准备情况报局机关党委审核把关。对程序不规范、内容不完善、准备不充分的提出修改意见,限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经批准同意后开展学习活动。形成了机关党委统一领导,支部具体负责,党建和业务工作齐头并进的强大合力。

严格活动纪实,做实档案资料。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三本手册”规范填写相关要求,认真指导并督促各党支部规范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和《党员纪实手册》,坚持“一支一册、一学一记”,详细如实记录学习教育、“三会一课”、党员活动、党课记录、在职党员“双岗双争”等情况。并要求各党支部在学习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活动记录、影像资料等整理完善,分类归档。在学习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局机关党委报告活动开展情况,做到档案资料齐全,各类活动全程纪实。

严格指导督查,压实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建立指导督查制度并成立督查组,明确局班子成员固定联系2-3个党支部,要求每名班子成员每年到联系点指导开展学习教育不少于4次,做到支部党课必到、组织生活会必到、民主评议党员必到等“五个必到”。督查组每季度采取量化考评的方式,对局属各党支部学习教育、“三会一课”开展情况以及局领导联系指导情况等内容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定期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切实提高学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县直机关工委)

 2017年第34期:水务局机关党委“三步严格”推动学习教育严在经常.doc(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