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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2018-06-20    作者:干训组    来源:www.365788.com    阅读次数: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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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组部发201845

中共金塔县委组织部

关于印发《金塔县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属各单位党组织:

《金塔县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金塔县委组织部

201858

金塔县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提高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金塔县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管领导班子和县管科级干部。

第三条  本办法以学时为基本计量单位,记录科级干部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的情况,对科级干部学习培训进行量化考核和管理。

 

第二章  列入考核的内容、指标

  考核的内容和指标

(一)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和指标

1.干部学习培训任务总体情况。包括年度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干部参加调训和脱产培训情况、在线学习和行业自主培训申报、开展情况;

2.教育培训综合工作情况。包括基础工作、管理工作、专项工作、培训效果和改革创新等情况。

(二)科级干部的考核内容和指标

1.学习培训任务总体情况。包括培训总学时达标情况、调训任务、在线学习、富民兴陇、行业培训分项培训任务达标情况等。

2.学习态度和表现。包括参加各类培训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遵守制度、规定等情况。

第三章  学时构成与核计标准

  科级干部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离岗干部及我驻外地工作机构的领导干部除外)。其中:参加富民兴陇讲座不少于20学时。

六条  级干部教育培训学时主要由脱产学时、在线学时和奖励学时三部分构成,其中:奖励学时须在完成脱产学时和在线学时基础上累加统计。

(一)脱产学时(不少于50学时

1.参加由省、市委组织部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调训的培训班次,不含往返途中所需时间,每天登记8学时,不足半天的不做计算。

2.参加委组织部下发的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中安排的各类培训班次,每天按8学时计算、半天按4学时计算。其中:行业自主培训和人才实训基地培训合计不超过总学时的30%。

(二)在线学时(不超过总学时的40%

科级干部在“甘肃省公务员远程网络培训网”注册登记,按要求学完所需的必修和选修课程,成绩合格,打印出合格证并按时上报组织部的,计入学时

(三)奖励学时

1.在本挂职锻炼1—2个月奖励30学时,2个月及以上奖励40学时,金塔县以外挂职锻炼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奖励50学时6个月以上的奖励90学时(需提供挂职文件和挂职单位证明)

2.科级干部脱产培训期间,所撰写的论文、调研报告、心得体会等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奖励5学时。

3.科级干部通过在职自学所撰写的署名文章在市级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每篇奖励5学时;在省部级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每篇奖励10学时;在国家级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每篇奖励20学时。同一篇文章就高奖励,不再重复。

4.科级干部通过在职学习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以毕业证书为依据,当年一次性奖励10学时。取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以学位证书为依据,分别奖励152030学时。同时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就高奖励,不再重复。

5.科级干部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各类资格证书,当年每取得一类资格证书奖励15学时。

6.受邀为各类干部培训班授课或委组织部认可的其他教育培训,每半天(或每堂课)按8学时计算;

  科级干部在培训中有迟到、早退、睡觉、玩手机、长期逗留在外(15分钟以上)等违反有关学习制度和培训纪律的,扣减当次培训总学时的1/2;请假、不按时限上交发言材料、心得体会、调研报告和论文的,不予核计当次培训学时;发言材料、心得体会、调研报告和论文被评为当次培训后5名的,扣减当次培训总学时的1/3;无故缺席、派人顶训者,除不计学时外,扣减当次培训全部学时。

第八条  单位内部学习、干部自学不计入培训学时;干部参加未在委组织部备案的因公或因私外出学习考察和未经委组织部审批(备案)的所在系统或部门举办的培训班等不计入学时。

 

第四章   结果运用

 

第九条  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党组织需向县委组织部作出书面说明,且单位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1.没有制定本单位、本系统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台账的。

2.年初未依据县委组织部分配的申报任务谋划或不按要求向县委组织部申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办班计划的。

3.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学时考核不合格的。

4.单位内科级干部15人以下(含15人),有2人学时考核不合格,或科级干部15人以上,有3人学时考核不合格

第十一条  学时考核不合格科级干部,本人需向县委组织部作出书面说明,且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第十二条  委组织部每半年对科级干部参加培训的情况进行统计,并及时反馈和通报给各单位。对培训情况存在问题的干部,由所在单位督促其完成培训学时。

 

第五章  组织领导

 

第十三条  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由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并抓好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

第十四条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兼顾。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自觉学习,带头参加培训。要鼓励支持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教育培训和学习、调研,确保完成规定学时。要安排专人建好本单位(系统)科级干部的教育培训台账,每年年底报委组织部,与组织部登记的培训学时相对应,以确保学时登记的准确性。

第十五条  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一般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一般干部每年参加脱产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70学时。委组织部将对各单位一般干部学时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