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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金塔历史 第五章 第三节

日期:2014-07-11    作者:党史办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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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拨乱反正与平反冤假错案

 

开展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

随着全国揭批“四人帮”运动的不断深入,各个领域的拨乱反正工作已经逐步展开,但在涉及指导思想方面的根本问题时,几乎都同“两个凡是”的方针发生尖锐的冲突。人们越来越感到,要彻底澄清思想的混乱,纠正“文化大革命”中的错误,首先必须解决应当如何正确对待毛泽东的指示和决策,判定真理的标准到底是什么等根本问题。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刊登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从此引发了全国范围内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6月28日,甘肃省委召开理论工作座谈会,讨论真理标准问题。省委第一书记宋平强调指出:“学习马列著作和毛泽东著作,不能限于单纯的引证,更重要的是要在完整地、准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体系上下功夫,对于重大的理论问题,要敢于研究,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敢于提出自己的见解。要有勇气,勇于探索,要破除清规戒律,做思想上的前卫战士,不要这个是禁区,那个也是禁区,不敢去研究”。会后,甘肃省委组织地、县级干部对真理标准问题进行了学习和讨论。同年10月6 日,金塔县委宣传部主持召开了由县委常委、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关于真理标准问题”学习讨论会。10月19日,金塔县委发出了《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通知》指出:围绕检验真理标准问题的这场大讨论,不仅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根本态度问题。开展大讨论要进一步紧密联系实际,深揭狠批“四人帮”,把被他们颠倒了的路线是非、思想是非、理论是非统统纠正过来,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完整地、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切实贯彻执行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通知》要求各级党委,部门要认真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华国锋主席、叶剑英,邓小平副主席在全国军、政、工会议上的讲话和《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发表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文章。结合学习开展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要充分发扬民主,提倡各抒己见,要敢于冲破“禁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一定要积极参加这场讨论,走在前头,作出样子。

1978年11月,金塔县各级党组织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中展开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讨论中,部分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还没有转过弯子,有一部分干部群众错误估价三十年来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成绩和缺点,对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的评价感到有些接受不了,认为是抽象的肯定,具体的否定。有的人对右派分子“摘帽”工作问题想不通,说什么“过去四人帮搞左了,现在是不是搞右了”。有的对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持相反的看法。说什么“这无非是说过去毛主席说的做的都错了或过时了,今天检验一点,明天检验一点,把毛泽东思想检验光了就不检验了”。也有一些干部群众认为,“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这是上面的事,宣传部门的事,理论界的事,我们下面学不学,讨论不讨论照样会种地、会教书、会工作。只要上面学好了,思想解放了,我们就好办了”。还一些人对真理标准的讨论持怀疑态度。针对这些问题,县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扎扎实实地进行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通过几个月的深入学习和讨论,端正了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排除了“左”的思想干扰,提高了干部群众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性。随着对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不断深入,各级组织和部门紧密联系干部群众思想,联系工作实际,联系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结合总结经验教训,解决工作实际问题。一方面着重解决各级领导干部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安于现状、不求进取的思想,切实由过去习惯抓阶级斗争、抓政治运动转到抓经济工作,特别是农业工作上来。另一方面在广大干部群众中进一步消除“两个凡是”的错误影响,从上到下树立起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逐步实现工作重点的转移。

1978年12月8日,金塔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制定了全县开展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补课意见。12日至24日,在县委党校举办了由县委领导、各公社党委书记、县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关于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学习班,县委书记李宝峰、副书记肖占瑞主持并参加了学习讨论。之后,又举办了农村基层干部补课学习班。使城乡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更加深入。

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对金塔县来讲,是一场深刻的马克思主义教育运动和思想解放运动。它冲破了长期以来“左”倾错误思想的束缚,开始把人们从多年盛行的教条主义和个人崇拜的枷锁中解放出来,有力地推动了各条战线的拨乱反正。通过大讨论,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 “左”的错误及其危害的认识,也为金塔的拨乱反正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发展。

 

平反冤假错案

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随着揭批“四人帮”祸国殃民反革命罪行的不断深入,广大干部群众强烈要求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彻底清理“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这是拨乱反正的首要任务。同年12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指出:“凡纯属反对四人帮的人和案件应给予彻底平反。凡不是纯属反对四人帮,而有反对毛主席、反对党中央、反对文化大革命或其他反革命罪行的人,绝不允许翻案”。在“两个纯属”的限定下,揭批“四人帮”阶段所平反的冤、假、错案,主要是案情简单、牵扯面不广的一般性错案,从而使拨乱反正工作只能搁浅在简单的“落实政策”的层面上。

1977年10月7日,在粉碎“四人帮”一周年之际,《人民日报》刊登了《把被“四人帮”颠倒的干部路线是非纠正过来》的文章,鸣响了全面落实干部政策,平反冤、假、错案的号角。11月27日,《人民日报》又在头版头条发表了《毛主席的干部政策必须认真落实》的文章,为落实干部政策作了舆论准备。

1978年4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全面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和错划右派改正工作》的指示,金塔县委立即成立了“摘帽”办公室,全面开展了给右派分子“摘帽”平反工作。各级组织坚持“有错必究”的原则,结合落实政策,对全县所有右派分子全部摘掉了帽子。

10月6日,金塔县委召开各公社及县直单位领导会议。传达学习了华国锋主席和中央组织部长胡耀邦关于落实干部政策的重要讲话,总结交流了前一段平反冤、假、错案工作的经验。县委书记李宝峰、副书记白雁龄在听取各公社、各单位的汇报后分别讲话,强调要破除过去“左”倾办案思想和办案方法,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打开落实干部政策和平反冤、假、错案工作的新局面。10月20日,县委下发了《关于成立金塔县落实干部政策领导小组的通知》,由县委副书记白雁龄任组长,姚汉章、黄进昌任副组长。姚汉章任办公室主任。全县公社以上党委成立了16个专案组,抽调110名干部充实办案力量,加快了落实干部政策的进程。

10月下旬,根据酒泉地委安排,金塔县委召开第一次落实干部政策会议。明确提出要复查“文化大革命”以来的冤、假、错案,对林彪、“四人帮”强加于干部群众的一切污蔑不实之词,应一律推倒。在具体工作中,各单位、各部门在县委落实干部政策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按照党的相关政策,对“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的各级干部群众进行了复查。接着,县委又召开了全县第二次落实干部政策会议,进一步部署平反冤、假、错案工作。12 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彻底否定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重新确立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为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及其“左”的错误创造了良好的政治条件。

1978年12 月30 日,金塔县委召开第三次落实干部政策会议,明确指出:下一步的主要工作是除切实做好大案要案的复查平反和审干复查工作外,还要抓紧做好历史上遗留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处理工作。会后,全县各级组织加快了落实干部政策的步伐,在复查中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采取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先领导干部后一般干部、先重大案件后一般案件的方法,进行调查研究,摸底排队。摸排的重点是:(1)“文化大革命”以来受到审查的干部及非正常死亡干部。(2)“文化大革命”以来已经落实结案现继续申诉的人员。(3)因各种原因作出处理现要求落实政策的人员。经过摸底排队,彻底搞清了“文化大革命”中干部遭受审查迫害的情况,并抓紧进行大量的平反纠正工作。平反的对象是:(1)对受审查的干部进行复查结案,作出了实事求是的结论。(2)对非正常死亡的干部做好善后工作,举行追悼会,予以平反昭雪,对遗属进行抚恤。(3)根据不同的情况,对原来没有使用或使用不当的干部进行重新安置。(4)对冤假错案在政治上进行平反的同时,经济上也作了妥善处理,补发工资,给予适当补助。(5)为受到株连的家属子女消除影响。同时,对“文化大革命”前遗留下来的历史旧案也做了复查纠正。对“文化大革命”中干部的审查材料,根据有关政策进行甄别清理。凡属诬蔑不实、重复无用的都进行了销毁。干部违心写的与事实不符的检查交代材料,归还本人。对经过复查作出结论,与结论有关的重要证明材料予以归档。

经过平反“文化大革命”以来的冤、假、错案,至1978年底,全县应列入复查的1570人,占揪斗审查总数的64%,复查评审1418人,占复查总数的93.5%,其中全部平反的占56%,部分平反的占25%,干部复查落实96%,工人落实复查78.5%,城市居民和社员落实复查94%。同时,对 “文化大革命”中非正常死亡的91名干部群众给予平反昭雪,对安排使用不当的9名老同志重新给予安置,对31名专业不对口,学非所用的知识分子,全部调整了工作。结合平反冤、假、错案,在澄清路线是非,提高思想觉悟的基础上,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和整顿。县、社两级班子中有9人因不能胜任工作或犯有错误被免除了领导职务,大队班子中调整21人,充实43人。通过平反多年的冤、假、错案,推到了强加在干部群众头上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长期靠边站和使用不当的老干部重新走上了领导岗位,同时提拔了一批路线斗争觉悟高,工作能力强,联系群众好的中青年干部。

在彻底纠正“文化大革命”的冤、假、错案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省、地委的通知精神,为了防止平反工作中打折扣、走过场现象发生,1979年6月16日,金塔县委落实政策领导小组又下发了《关于对落实干部政策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6月下旬,开始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落实干部政策的检查验收工作,各单位采用逐级检查,基层单位互相检查,自查和抽查等多种形式,采取听汇报、看材料、开座谈会等方法,仔细对照中央关于落实干部政策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通过检查,发现在平反落实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1)个别单位不按照党的政策办事,该平反的没有平反或平反不彻底。(2)有些复查结论仍然偏高,处分偏严,或者结论用词不当。(3)在处理审查材料时,有的单位思想不解放,心有余悸,存在着“等、怕”思想。(4)有些被落实政策的人,对经济、物资、房子等问题的处理还有意见。针对这些问题,在检查中,严格按照中央的政策规定,能落实的尽量从宽予以落实。7月下旬,全县大规模的落实干部政策和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基本结束。全县“文化大革命”前历次运动中处理的案件需要立案复查的共797人,予以复查结案765人,其中全部平反的占40.2%,部分平反的占30.9%,维持原结论的占28.9%。“文化大革命”中被揪斗立案审查的共1683人,经复查全部平反的967人,部分平反的422人,维持原结论的319人;被揪斗批判未涉及处分但整了黑材料的969人,将所有的黑材料清理登记,全部进行销毁处理。为一大批干部群众解除了沉重的思想包袱,恢复了名誉。

平反冤、假、错案,是冲破“两个凡是”禁锢的重大突破口,它为改革开放奠定了思想基础,实现了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拨乱反正,恢复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优良传统。通过平反冤、假、错案,彻底清理了多年“左”的错误恶果,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灾难性后果,为改革开放奠定了安定团结的社会基础和政治基础,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