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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甘肃省金塔县组织史资料》1949.10---1987.10简介

日期:2013-06-07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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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共产党甘肃省金塔县组织史资料》(以下简称《资料》),收编了从1949年10月至1987年10月,金塔县乡镇以上党政组织和政权、地方军事、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组织的组织史资料。
二、《资料》收录的内容是,上述五大系统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沿革、领导人名录以及有关的重要会议。收录范围是:党委系统收录历次党代会简介,县委委员,县委、县纪委常委和正副书记,工作部门领导人正副职;政、军、统、群系统党组和党委,行政直属部门总支和支部以及各乡镇(公社)党委(总支、支部)的正副书记。政权系统收录历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简介,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正副主任,工作部门领导人正副职;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正副职;县人民委员会委员、人民政府正副县长(革委会正副主任),工作部门领导人正副职;各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人正副职。地方军事系统收录县人民武装部正副部长、正副政委,工作机构领导人正副职。统战系统收录历届县政协委员会简介,政协常务委员、正副主席、正副秘书长。群众团体系统收录各群团组织历届代表会议简介,群团组织领导人正副职。
三、编纂体例和方法:《资料》采用“分时期、按系统”和“分期划块、纵横结合”的编纂体例。按照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分期立章,划分为“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文化大革命’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四章,再按各系统各个时期的组织机构沿革阶段和重要事件分节编排(个别系统或时期资料内容较少则不分章节)。群众团体系统先分时期,后按工会、青年团、妇联、贫协、工商联、科协等组织依次编排。根据中共组织史中央编辑组和中共甘肃省委组织史资料编纂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资料》以党委系统史料作为前半部,将政、军、统、群系统的史料依次编排在党的系统史料之后。各系统之间夹一白页以示区别,汇集合订为一册。
四、《资料》采取文字叙述、机构名录和图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编纂。文字叙述包括概述、章节提要、短言、会议简介等。机构名录包括组织机构名称,领导人姓名、职务、任离职时间及有关情况注释。领导人任离职时间、兼职、代理以及女性等均在人名后加以注释。人名一般都以任职先后为序;任离职时间以干部主管部门以及按法定程序任命(选举)时间为准。“文革”初期一届领导人未注终止时间;“文革”期间县委、县革委会领导人社会成份按规定在名录后作了注释。图表包括金塔县行政区划示意图,工作机构和基层组织机构沿革图表,县级组织主要领导人更迭示意图,以及党组织、党员、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等。《资料》中绘制的金塔县各个时期的行政区划图,只起示意图作用,不作为划分边界的依据。
五、早期党员、党组织在概述中作了介绍。鼎新县与金塔县合并之前,两县的组织史资料分别收录;鼎新县党组织和政权、军事、群众团体组织的资料,按系统编排,在金塔县各个系统的之后收入。金塔县与酒泉县合并期间,只收录了原金塔县辖区内基层组织的资料。
六、《资料》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表明年、月和各种数字。各类统计表及文中反映的各项数据,以组织、人事、统计等部门的资料为依据。

                                        中共金塔县委党史研究室
                                             1990年0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