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组部发〔2015〕19号
中共金塔县委组织部
关于做好2015年组级党群活动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
为进一步落实好2015年组级党群活动室建设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年度申报新建的组级党群活动室必须为没有文化室或破损严重、不能正常投入使用的危旧文化室,严格禁止将房屋牢固、还能使用的组级活动室列入修建计划,进行重复修建。
2、计划新建的组级党群活动室选址要尽量选择距离群众居住区近、方便党员群众活动的地方,建筑面积要保证在35平方米以上,有条件的可在组级活动室前面配套修建小型、实用的活动广场。
3、各村党组织在建设组级党群活动室时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严格按照“一事一议”和“四议两公开”程序,将场地选址、材料筹备、资金使用等情况及时向群众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4、各乡镇党委要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组级党员群众活动室包装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指导各村党组织于今年4月底之前,将2014年修建的组级党群活动室全部包装完毕。
5、近期,县委组织部将派出工作人员对各乡镇2015年计划新建的组级党群活动室的场地选址、规划筹备等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同时,对各村《党员考核管理手册》中党员岗位承诺、实事承诺等内容填写情况进行检查,请各乡镇认真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中共金塔县委组织
2015年3月2日
关于做好2015年组级党群活动室建设工作的通知(点击下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