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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塔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金塔县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奖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2016-05-13    作者:组织组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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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组部发〔201533

 

 

 

中共金塔县委组织部

关于印发《金塔县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奖评选

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

    为更好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激励和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务干部深入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以创新思维破解党建工作难题,以点带面,提升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经县委研究同意,制定了《金塔县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奖评选办法(试行)》,现将其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金塔县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奖评选办法(试行)》

 

中共金塔县委组织部

                              2015323

 

 

金塔县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奖评选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激励和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干部深入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以创新思维破解党建工作难题,打造党建品牌,提升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设立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奖,对基层党建创新工作进行表彰,各党(工)委每年探索实施一个以上基层党建创新项目,党建工作创新奖评选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 

第三条  参加评选的基层党建创新项目,既可以是党(工)委的创新做法,也可以是基层党组织的创新做法,既可以单独申报,也可以由党(工)委汇总后统一申报。

第四条  基层党组织着重围绕载体、方法和制度等方面创新基层党建工作。 

1. 载体创新。紧紧围绕基层党建第一责任落实、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党组织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紧紧围绕“航天先锋”引领行动开展,分领域深化创新党建载体,农村注重在引领产业发展、带民致富等方面,街道社区注重在全覆盖、零距离服务群众等方面,机关事业单位注重在提升服务质量、服务基层等方面,“两新”组织注重在促进生产经营、凝聚群众等方面;紧紧围绕党员队伍学习教育和管理、带头人队伍建设、基层党务公开和基层民主建设。

2.方式创新。主要包括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方式方法的新理念;基层党组织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的创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的新模式;加强流动党员和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的新途径;改善组织设置,扩大党组织覆盖面的新办法;保障党员权利、推进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的新形式、建立党内激励关爱和帮扶机制的新举措;发挥阵地建设服务功能、强化为民型党员培育、促进末尾支部晋位升级的新方法。

3.制度创新。主要包括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创新基层党建工作;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作风建设制度;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从严管理干部制度和实践锻炼;严格党内生活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培训制度;为民服务事项办理、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和基层党建经费保障制度;集聚人才体制机制制度。

第五条  评选标准。参加评选的创新项目必须是在党建工作实践中富有创意、特色鲜明、品牌带动效应强且取得明显成效的新做法、新探索、新经验。

1.突出创新性。既要体现党建工作的规律性、前瞻性,又要体现本领域基层党建工作的创新点、突破点,所采取的措施、方法和形成的经验具有鲜明的独创性,在相关工作中处于领先地位。

2.体现实践性。必须是在党建工作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新经验,形成的制度在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得到全面的推行和实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和持续性,在相关工作中具示范效应和推广价值。

3.富有实效性。能够在推动各领域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方面起到助推作用,在加强党员党性修养和提升服务能力方面取得良好实效;创造的经验、做法被上级党委及组织部门以文件、现场会、观摩会及领导批示件等形式作为典型推介,或被市级以上的党报、党刊、电视专题报道,具有良好的社会效应。

第六条  党建工作创新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次。

一等奖:党建创新项目得到省市委或省市组织部门肯定并进行推广,其经验做法被省级以上党报党刊和组织部门内部刊物采用转发,或被市级以上党委和市委组织部转化为决策意见。

二等奖:党建创新项目得到县委和县委组织部肯定并在全县推广,或被县委和县委组织部转化为决策意见。

三等奖:党建创新项目得到基层党(工)委肯定并被转化为决策意见,在党委系统内推广,对推动全县党建工作具有借鉴意义。

第七条  党建创新项目评选表彰,按照“实、精、优”的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年组织评选一次,不搞名额分配。

第八条  党建创新项目的申报。每年10月底前,各党(工)委在对下属党组织党建工作严格考核的基础上,认真梳理筛选创新项目,填写《金塔县基层党建工作创新项目申报评审登记表》,报县委组织部。

第九条  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县委组织部对申报的创新项目梳理归类,有关组室对照评选标准,进行初步审核和筛选,提出初选名单。

2.集中评选。召开各组室负责人评审会,统一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提出拟获奖建议名单。

3.组织审定。部务会对拟获奖建议名单进行审核认定。

第十条  对近年来已经在全县推广的典型经验,原则上不列为今后推荐的创新项目,若在原有基础上有重大突破和提升的,也可推荐上报。

第十一条  奖励及成果运用:

1.对获得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奖的党组织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2.创新奖评选结果列入党务工作责任书进行量化考核,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

3.对优秀创新项目,采取召开经验交流会、观摩学习等形式进行交流和宣传,在全县推广。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金塔县基层党建工作创新项目申报评审登记表

 

 

 

 

 

 

 

 

 

 

金塔县基层党建工作创新项目申报评审登记表

 

申报单位

 

创新项目

名称

 

实施时间

 

项目创新

性主要体现

 

实施

效果

 

基层党委

初审意见

 

                  (盖章)

                                 

组织部

审核

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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