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组部发〔2013〕134号
中共金塔县委组织部
关于选派第三批县直部门新提拔副科级干部到信访部门挂职锻炼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多渠道培养锻炼干部,建立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信访部门挂职锻炼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继续选派第三批新提拔副科级干部到信访部门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2012年以来县委新提拔的县直部门副科级领导干部。
二、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信访条例》及国家、省、市、县有关信访工作政策规定,熟悉和掌握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和基本方法;
2、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督办和督查重要信访问题;
3、协助处理重要信访案件,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加强信访工作,化解突出矛盾;
4、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和综合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完成交办的其他信访工作任务。
三、管理和考核
新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到信访部门的挂职时间为两个月。挂职期间,以信访部门管理为主,派出单位协助管理,不再承担派出单位的工作和学习培训任务。选派干部挂职期满后,要撰写思想工作小结,并填写《金塔县新提拔副科级干部信访部门锻炼鉴定表》,经信访部门加注意见(给予评语)后,报选派单位和县委组织部。选派单位要会同信访部门对干部进行认真考核,形成考核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审定,及时装入干部个人档案,并把挂职期间的表现,作为试用期满任职的重要依据。信访部门认为不合格的,将延长试用期。
四、有关要求
各乡镇、部门、单位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学习传达本通知精神,要努力克服和解决“离不开”、“舍不得”的思想,加强和信访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支持配合新提拔干部信访锻炼工作。信访部门要结合业务工作,明确选派干部的岗位职责、任务和要求,有意识地交任务、压担子,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支持选派干部大胆开展工作,对干部严格要求、管理和监督。今后,县委组织部将建立长效机制,分批选派新提拔副科级干部到信访部门挂职锻炼。未经县委组织部许可,选派单位不得随意将选派干部召回或安排本单位的工作,以确保信访锻炼实效。
中共金塔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