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组部发〔2012〕16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党组,县委各部门,县属及驻金各单位党组织:
去年以来,县委主要领导多次强调全县各级组织和广大领导干部要严肃会议纪律,切实端正会风,并提出了明确要求。但部分领导干部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未经批准就随意缺席会议或派人顶替参加会议,还有的领导干部即使出席会议,也不认真听会,不作会议记录,交头接耳,任意迟到早退,不自觉关闭手机或调为静音,手机铃声随意响起,严重影响了会场秩序。为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推进全县效能风暴行动,现就改进会风、严肃会纪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五条会议纪律
(一)不得迟到早退。对县四大组织召开的全县性会议或其他重要会议,所有与会人员要按通知要求,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履行报到手续,实行签名签到制,不得替代签到,不得迟到早退。会议期间迟到、早退、未签到的均视为未参加会议。
(二)不得无故缺席或安排他人代会。对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性会议或其他重要会议,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会议通知人员参加会议,并在安排位置就座,不得随意增减参会人数。对确定参加会议者,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变更或安排其他影响参会的活动,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或出席会议的,须按规定程序提前向会议承办单位领导进行请假,以便统一协调处理。对无故不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缺席,不得安排其他人员代为参加。未履行相关请假手续,又不能及时说明原因的,按缺会处理。
(三)不得接听或拨打电话。进入会场后,要自觉关闭手机或调为静音。不准在会场上接听和拨打电话,不得让手机铃声随意响起。
(四)不得从事与会议无关的其他事情。参会人员不得在会场内抽烟、打瞌睡、剪指甲、交头接耳、看报刊杂志、随意走动或从事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五)不得只听不记。参会人员要认真听讲,并做好会议记录,不得开会不带笔记本不作记录。
二、充分运用处理结果
对县四大组织召开的全县性会议或其他重要会议将设立会风监督制度,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或四大办公室派专人对会风情况进行监督,每次会议都要将违反五条会议纪律的人员逐一进行通报,并记录在案,通报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提拔任用、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
1、对违反五条会议纪律之一、并通报批评两次以上者,年终考核结果降一个等次确定,即: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降为称职;为称职(合格)等次的,降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降为不称职(不合格)。
2、对违反五条会议纪律之一、并被通报批评的,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年终考核时要扣减所在领导班子和个人相应的分值,每违反一次,班子扣0.5分,个人扣1分。
3、对违反五条会议纪律被通报批评的,取消年内所有评优树模的资格,不得评为各类先进。
4、对第一次违反五条会议纪律的,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当事人作出书面检讨;第二次违反的,进行诫勉谈话;第三次违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况严重的,将对其撤职或免职。
三、具体要求
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各项规定,保持良好的会风,是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的重要体现,是提高会议质量的重要保证。各乡镇、部门、单位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要及时召开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会议进行学习传达,要从加强作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会风建设的重要性。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效能风暴行动,以民主生活会、党员评议会、谈心交流、公开承诺等形式,深入查找班子成员及领导干部个人在严肃会风会纪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党政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会议规定,教育引导其他班子成员严肃会议纪律,端正会风,切实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
另外,在
中共金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金塔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