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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塔县直机关工委关于推荐评选“同步小康先锋号”、先锋引领行动优秀工作者、“同步小康先锋岗”的通知

日期:2013-06-08    作者:工委党史组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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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塔县直机关工委

关于推荐评选同步小康先锋号”、先锋引领行动 优秀工作者、“同步小康先锋岗”的通知

各总支、支部: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2周年,总结宣传近年来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振奋精神,县直机关工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命名表彰一批同步小康先锋号”、先锋引领行动优秀工作者、“同步小康先锋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

    “同步小康先锋号”8个、先锋引领行动优秀工作者10名、“同步小康先锋岗”37个。(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关于评选推荐的基本条件

推荐表彰对象应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主要职责、党员的基本条件以及五好五带头的要求为依据,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把学习贯彻十八大、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航天先锋”引领工程活动中的现实表现作为评选表彰的前提,特别要把近年来在落实县委“3+1发展战略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以及“双岗双争”党建品牌等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推荐评选同步小康先锋号”、先锋引领行动优秀工作者、“同步小康先锋岗”的基本条件进行综合考虑,彰显党的先进性。

   (一)“同步小康先锋号”的推荐评选条件:主要评选先锋引领行动开展以来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是:

    1、能够模范践行创先争优“五个好”要求,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宣传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2、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党员素质优良,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组织生活制度健全,按时按规定上交党费,按期换届选举,班子团结协调,清正廉洁;

4、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本部门的业务工作,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完成本部门的各项任务,取得显著成绩;

5、工作机制好,积极配合县直机关工委的各项工作。

   (二)先锋引领行动优秀工作者的推荐评选条件:主要评选先锋引领行动开展以来涌现出来的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是:

1、是精通党建工作理论,热爱党务工作,工作思路清晰,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2、是善于抓班子、带队伍,能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善于团结协调,决策科学规范;

3、是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能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在落实“五大主攻重点”任务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是基层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双过硬,工作在本领域、本系统、本行业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5、是能够从严律己,为人正派,作风扎实,在党员和群众有较高威信

6、从事党务工作两年以上,必须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

7、积极参加机关委召开的各种会议,努力完成工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 “同步小康先锋岗”的推荐评选条件:主要评选先锋引领行动开展以来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是:

    1、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强,模范践行创先争优“五带头”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2、立足岗位,无私奉献,求真务实,勇挑重担,工作业绩突出,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业务技能精通,工作作风扎实,乐于吃苦奉献,敢于攻坚突破,在急难艰重任务落实中作用发挥突出,在本单位年度考核和党员民主评议名次靠前;

    3、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廉洁自律,敢于同腐败现象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为人公道正派,能够从严要求自己,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个人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示范表率作用明显

   三、关于评选推荐的办法

1.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坚持好中选优原则。

2.以党支部为评选推荐单位,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进行评选推荐。

3.机关工委将召开机关工委委员会议择优确定同步小康先锋号”、先锋引领行动优秀工作者、“同步小康先锋岗”

四、上报要求

评选推荐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填写《同步小康先锋号”推荐和审批表》、《先锋引领行动优秀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同步小康先锋岗”推荐和审批表》(审批表中“主要事迹”栏字数原则上控制在300-500字),并附推荐对象的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以纪实的手法撰写,力求文风朴实,语言生动,特点鲜明,主题集中,突出典型经验的示范性和指导性),一式3份,用A4纸打印,表格以正反面打印,以文字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上报,于2013年6月14日前报县直机关工委。

五、其它事项

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早安排部署,层层推荐评选,对确定的推荐对象的事迹材料要认真撰写,严格审核,拔高水平,不得胡乱应付。县直机关工委将按规定条件严格审查,对事迹材料质量不高的、不按时上报相关材料的坚决不予提交会议研究。

    附:1、县直机关工委评选推荐表彰奖励名额分配表

    2《同步小康先锋号”推荐和审批表》、《先锋引领行动优秀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同步小康先锋岗”推荐和审批表》

    中共金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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